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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黄金假日损害商业信誉案在沪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原告被告要互相道歉

  本报上海讯因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下称“黄金假日”)对外宣称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下称“携程”)“非法经营”,携程以商业信誉受损等为由状告黄金假日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黄金假日则提起反诉,索赔50万元。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均有两方面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各自登报向对方赔礼道歉。

  法院查明,黄金假日总经理钱宇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携程是“非法经营”、“是外资在中国旅游业非法的市场存在”、“是进行大量的欺骗性行为”。尽管工商部门曾对携程销售机票的行为进行过处罚,但这只是某一方面的情况,钱宇的陈述显然以偏概全且缺乏相关部门的认定,影响到携程在社会上的评价,构成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

  此外,法院认定,黄金假日在向媒体散发的文章中,以“假预订”、“假支付”等贬义词来定义携程公司的业务,这种只强调竞争对手不足的直接比较方式足以误导客户的选择决策。

  携程在《携程旅行网会员手册》中宣称自己是“行业内无可争议的领导者”、“最大的”。法院认为,极限性文字“最大的”本身有排斥竞争对手的含义,行业领导者一说也缺乏依据,容易导致公众误解。携程此举构成对其服务进行引人误解之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此外,在媒体上就“非法经营”一说对黄金假日进行反驳时,携程加入了“炒房”、“炒票的小动作”等语言。

  法院认为,携程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贬损了黄金假日的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李肖成 阮巍)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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