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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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6:06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又公布了第二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与第一批目录相比,此次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剧增,有99个生产厂家的318个电动自行车型号进入目录。 在1月16日市工商局公布的第一批电动自行车目录中,只有32个企业的33个品牌80个产品型号。按照规定,自第一批产品目录公布之日起,凡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将暂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只有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交管部门才能准予登记发牌,因此在名录之外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到工商部门登记。市民今后要购买电动自行车,须按陆续公布出来的目录名单来购买,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www. baic.gov.cn查询进入目录的此批电动自行车详细名单。 ■相关新闻 本月起上牌须持发票 电动自行车成投诉咨询热点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市消协公布的上月投诉分析显示,电动自行车上牌照引发成为新的消费投诉咨询热点。并提醒市民,从本月开始,上牌照必须持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 据介绍,在近一个月内,12315投诉中心共接到有关电动自行车的咨询52件,投诉11件,反映的问题多数是因上牌照而引发的。 按规定,上牌照时需要消费者提供电动自行车的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手续,但有的消费者当初购车时,经营者没有提供,消费者也没有索要发票,有些消费者则因保管不当凭证已经丢失,补办时无法联系到经销商,而能够取得联系的经销商大多数也无法查找当时的购买记录,致使投诉无法受理。 12315提醒:一、凡在今年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票丢失的,可在1月31日前凭单位、居委会证明来登记上牌。 二、从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上牌仍必须持有购车发票和产品合格证。 因此今后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向经销商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好产品合格证。 三、购买时要到正规销售点,并随时留意、对照工商部门公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只有目录中包含的产品才可购买。
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