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食醋质量合格率8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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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0:0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委托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北京、石家庄等6个城市的3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食醋进行质量监测。经检测,食醋质量合格率为87.5%。 本次监测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食醋中可溶性无盐固形物的含量未达标。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内容物含量指标,若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极低,就有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醋时,首先要看标签。主要看清生产日期,不要购买过期产品;看清生产厂家,不要被类同标签图案误导。食醋产品标签上还应标明总酸的含量,一般来说食醋的总酸含量要大于等于3.5g/100ml。其次看色泽、体态。酿造食醋为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者为佳品,应挑选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悬浮物、无沉淀的食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