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规定井盖损坏须4小时内修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0:03 新京报 | |||||||||
西城区出台市政管理作业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荟 通讯员 刘英侠)今后,西城区内城市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和居住区的井盖如果发生丢失或损坏,须在4小时内修复。 昨天,《西城区市政管理作业标准(试行本)》正式出台。
按照标准规定,每百平方米的便道不得超过2处污物,绿地滞留物不超过30分钟,沥青路面养护作业时间一般要在凿挖后48小时进行修补。 标准对西城区城市管理当中涉及到的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停车管理的作业标准进行了细化规范,对其作业程序、养护管理进行了统一设置,对作业人的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态度等也规定了明确的指标体系。 标准明确规定了街巷清扫保洁作业时间以及路面、便道、绿地、落叶、雨季、冬季等污物滞留的时间。公厕作业质量标准与操作规则中规定,公厕实行专人保洁,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接班,夏季每天定时喷洒灭蚊蝇药,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