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采取多项助学措施建立省市县等助学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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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0:46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初霞)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近年来黑龙江省采取多项助学措施,建立起省、市、县等三级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助学金累计已达2.63亿元,155万名贫困学生得到各种形式的资助。 据统计,全省省属普通高校现有在校生47万名,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7万名,占15%;特困生约4万名,占9%。去年9月,黑龙江省启动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目前已覆盖
据了解,其他各级各类学校也有一定数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大部分集中在农村。为确保这部分学生完成学业,黑龙江省以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学生为重点,大力推进“两免一补”工作,仅去年就对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64万名中小学生免除杂费4800万元;对贫困县以外的48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给予全额杂费补助3212万元;对12.4万名农村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2009万元,争取中央免费教科书款8300万元。黑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还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助学工作,如提供免费教科书、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今年省教育部门将着重做好对城市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通过生源地贷款、筹集职教助学稳定资金、半工半读等渠道,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明年,黑龙江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争取实现全部免除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