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禁止公务员兼职行业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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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0:49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不得由现职国家公务人员兼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颁布的《黑龙江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对行业协会组建、运行等事宜做出了新的规定。据了解,这是黑龙江省首次出台关于行业协会的专门法规。 《规定》还明确提出,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财务管理应当与政府部门分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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