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通报6起环境事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1:24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环保总局6日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广东北江镉污染、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镉污染等6起突发环境事件。 据介绍,自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到2006年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共接到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45起。其中较为重大的典型事件为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辽宁浑河抚顺段水质酚浓度超标事件、广西红水河天峨段水质污染事件、湖南湘江株洲和长沙段
国家环保总局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要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地方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