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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不得承诺查地下管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1: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获悉,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勘察钻探误触架空高压电力电缆以及误触地下市政管线事故,市规划委已下发通知,严禁工程勘察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由工程勘察单位负责调查现状架空线路和现状地下各市政管线。

  市规委要求,各工程勘察单位承包工程勘察项目时,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地上架空线路(特别是架空高压电力电缆)和地下市政管线(特别是
地下高压电力电缆、高中压天然气管线)的详细数据资料,并准确标注在工程勘察布孔方案上。严禁工程勘察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即由工程勘察单位负责调查现状架空线路和现状地下各市政管线。

  市规划委表示,今后,如果发现因工程勘察单位的原因,导致勘察钻探人员触电身亡和钻破地下市政管线事故,市规委将依据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员作出高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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