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牌前停车三轮胎被放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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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2:2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黄义伟/林丹 文/图 时间:昨日上午7时许 地点:仓山区政府的台阶前
一位女士将一辆轿车停在这里就去办事,回来时三个轮胎的气被人放了。 该女士说,她到隔壁的仓前派出所处理车辆违章的事,派出所门前没有停车位,就将车停在仓山区政府的台阶前。记者发现,她停车的位置有两块禁止停车的牌子,她的车刚好停在中间(如图)。 她说,即使自己停错了,怎么能放了轮胎的气呢。 围观的司机说,当时院内有很多空的车位偏偏不停车,却停在台阶前,没有被拖走算运气好,被放气是正常的。 仓山区政府办公室一负责人9时许赶到现场。他说,禁止停车的牌子去年就挂在那里,放气是保安的个人行为,对此情况,他认为应该协商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