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者突增交警提醒:交通事故猛于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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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2:26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2月6日讯(通讯员 宋兵 记者赵静 孙镇镇)每年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都是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市交警部门在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事故猛于虎,酒后千万不要驾车。 据统计,2005年我市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78起,死亡30人;今年1月份至今,济南交警部门已查处酒后驾驶行为41起,已发生四起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伤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酒后驾驶需加重处罚,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后从严从重判处。 同时,在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酒后驾驶等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七大要素已由“违章过失”改为“违法过错”,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加严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