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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处分财产按法定继承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3:46 重庆晨报

  李先生:王某是个孤老,一直由侄子照顾。王某曾与侄子签订一份协议:“只要侄子给他养老送终。他死后的六间平房遗赠给侄子。”该协议进行了公证。王某去世了,他的侄子发现王某还遗留有1万元存款。请问该存款应由谁继承?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王某的侄子继承的是王某的六间房,其未处分的1万元,按法定
继承处理。王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伪造证据可被判刑

  蔡某:我与甲公司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双方各自进行了检测并有一张检验单。因为两张单子出入很大,我们开始打官司。后法庭查明,甲公司手中的检验报告系其伪造的。请问,伪造检验报告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答:《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区绿地被占业主可告开发商

  胡先生:我是渝北一小区业主,搬进去不久小区里新开了一个幼儿园,占用了很大一块绿地。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没有说这块绿地会租给别人,现在给我们业主的利益带来了损失。请问我们可不可以告开发商?

  答:可以。你们可以依据当初的购房合同、规划设计图、宣传资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市律协民委会姚辉律师解答)

  本报记者肖玉实习生谭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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