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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错关230天仅获赔1.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6:39 扬子晚报

  吉林大安市的普通农民邓吉武,8年前因为一张大字报,被公安机关错误抓捕,后又被检察机关错误批捕,羁押228天。为申请国家赔偿,他整整奔波了8年,日前,他终于得到大安市检察院的赔偿金1.4万余元。不过邓吉武说:“我对这个决定并不满意,我还要继续告下去。”

  无辜村民两次被关230天

  1998年初,大安市丰收镇新立堡村一些村民要求在附近新荒泡渔场库区内围湖造田,但水利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没批准,部分村民对此不理解。同年3月5日,有人在村委会及村小学的大门两侧张贴了所谓的大字报,上面写着“口号一声就是干,血流成河也种田”。警方怀疑大字报是邓吉武所写,于4月24日将其拘留。9月27日,大安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犯罪对邓吉武提起公诉。法院审理中对笔迹鉴定产生质疑,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重新鉴定。结果显示大字报不是邓吉武写的。12月11日,邓吉武被释放。至此,邓吉武已被羁押了228天。

  2001年9月27日,就在邓吉武为申请国家赔偿奔波时,他再次被告上法庭——大安市检察院于2001年2月14日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又做了一次笔迹鉴定,认定大字报是邓吉武所写。法院审理后,鉴于几次笔迹鉴定结论互相矛盾,决定委托公安部再次进行鉴定。结果又一次表明,大字报不是邓吉武写的。2003年11月6日,大安市检察院撤回起诉。邓吉武说,在这次起诉中,他又被羁押了两天。

  妻离子散自学法律讨说法

  8年来,邓吉武家中发生了很大变故。“2003年我从北京上访回家后,发现妻子离家出走了,四处寻找一直没有下落。”邓吉武哽咽着说,“2004年春天,女儿上学后再也没回来,我到学校找女儿时,老师告诉我,她被母亲接走了,至此,娘俩再也没了音信。”妻女离家出走,再加上邓吉武多年来上访告状一直没有音信,68岁的母亲上了一股急火,一病不起,没过多久便含泪去世了。邓吉武说,这么多年来,他不但花光了3万余元积蓄,还欠下3万多元债务。2004年,为了打官司,他以8000元的低价把房子卖了,与父亲住在一起。

  记者近日在邓吉武父亲家看到,狭小的屋内寒冷异常,邓吉武70多岁的父亲盖着一床厚厚的被子,躺在炕上,光脚穿着一双破旧的棉鞋,脚踝处冻得青紫,皮肤也已经裂开几道血口。邓吉武称,为节省烧柴,他和父亲白天基本不烧炕。炕头旁一个简易书架上摆满了法律书籍。“我也没钱请律师,只能自己学些法律知识打官司。”邓吉武无奈地说。

  8年奔波仅获赔偿1.4万

  2004年2月24日,大安市检察院受理了他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当时他以无罪被错误逮捕为由,要求大安市检察院支付侵犯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80.90元;支付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及申请赔偿期间的差旅费共计30万元;给予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支付精神损失费20万元。

  2004年4月23日,大安市检察院作出了对他的请求赔偿的违法侵权情形不予确认的决定。邓吉武向白城市检察院进行申诉,白城市检察院责成大安市检察院复查,大安市检察院维持了不予确认的决定。邓吉武再次向白城市检察院进行了申诉,2005年7月4日,白城市检察院维持了大安市检察院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邓吉武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2005年12月15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一、大安市检察院赔偿侵犯邓吉武人身自由228天的赔偿金14553.24元。二、大安市检察院在《白城日报》上给邓吉武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三、驳回邓吉武其他请求。(据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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