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成绩4月发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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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6: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梦) 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专业测试已陆续开始。记者昨日获悉,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出炉。按照教育部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于本月底前结束。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应于3月底前结束,4月15日前,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招生院校或省级招办寄送(发)给考生本人。
据悉,教育部要求主观题目须有两人以上阅评,对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考试结果要有成绩和记录,并要保留考生专业考试试卷一年,以便备查。取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今年起,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类考生、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计入文化考试总成绩,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