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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节日收“小费”是陋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7:3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剧澜)昨日,本报有关“宝鸡市出租车行业存在春节期间收小费的规矩”一事见报后,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对此,宝鸡市出租车管理处负责违规行为处理的张先生明确表示,去年以来,宝鸡市明令要求所有营运出租车必须打计价器,按表收费。特别是过年前,管理处还给各家出租车公司下发了通知,强调不允许出租车在过年期间乱涨价,并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将做出停运整顿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至于如何发现出租车的违规行为,张先生表示,目前的做法主要是依靠突击检查和监督投诉,只要是乘客的投诉电话,管理处都会认真登记,逐一查实,而乘客则应该保留好当时的乘车票据、准确记录下车号和时间,以备核对。张先生还表示,当地出租车节日涨价的行为是一个长期积累的陋习,带有很大的普遍性,所以,要彻底清除还需假以时日。

  而宝鸡市民孙先生则表示,节日里出租车私自涨价可以说是多年来宝鸡市出租车行业的一项“传统”,司机们根本不用互相通知,到时间几乎是全体行动。对此,当地人久而久之也就认为节日打车多掏钱是给司机们发小费了。但实际上,当地这种不成文的规矩确实有损城市形象,特别是出租车装配的计价器全面起用以后,这样的规矩与按表付费的规则直接产生了冲突,特别容易造成乘客与司机之间的纠纷,管理部门确实是该下大力气整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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