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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手中权利该咋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8:32 沈阳晚报

  “我是业主,为什么我说话不好使呢?”“物业损害业主的权益,该怎么办呢?”实际生活中,作为园区和物业管理主体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应该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成为沈城市民在物业方面最为关注的一个热点。1月25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沈阳市房产局小区办物业部部长孟庆来。

  业主拥有的权利

  成立业主大会时,有的业主抱着“这事和我没关系”的想法,不积极、不参与、不投票。等到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问题时,再去找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有的业主甚至说:“啥时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呀,咋没经我同意呀?”

  孟庆来表示,业主们首先要十分清楚地了解作为业主代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它们所拥有的职责和权利。只有明确了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才能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更好地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其中,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则享有如下权利: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要有业主的支持

  没有业主们支持的业主委员会是不行的。孟庆来表示,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平时工作起来还相当认真,但遇到物业管理企业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制止无效后,就不再管了。

  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不交,业主委员会委员上门,可能会挨骂。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加深,有的业主委员会怕碰硬,溜了,不管了。这都为日后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埋下了祸根。

  小区咋停车,业主说了算

  “给你民主,你不能不用”,孟庆来部长表示,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快3年了,《沈阳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也从今年开始实施,但在实际生活中,房产管理部门还是发现一些业主不会使用自己拥有的权利,往往遇到问题时,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就拿小区停车的问题来说吧,《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大会要“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也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这样说来,并不是物业管理企业规定小区是否可以停放车辆以及停放车辆是否需要收费。因为,一般的业主大会决定,只要拥有投票权的业主1/2以上通过即可生效。本报记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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