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一女养八老”者分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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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8:52 沈阳今报 | |||||||||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周巷镇云华村的刘青枝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家庭,父亲兄弟三人只有她一个子女,娘家6个老人再加上公公、婆婆,8个老人的起居生活全部压在刘青枝瘦弱的肩膀上,她以过度辛劳、营养不良、浑身病痛作为代价来支撑这个家。(2月6日新华网) 无论从任何角度,合理的“孝行”都应获得肯定的价值判断。然而,孝行也应该是合理的。由此想到古时《二十四孝图》中的“为母埋儿”等动人故事,具有现代意识的人几
“孝子”表彰是必要的,但处在“袖手旁观”地位的地方政府,是否意识到了孝子表彰的“双刃剑”效应:刘青枝行孝的义务和责任显然严重地超负荷,且致使其自身正常的生存权利和生存质量受到影响,她是否也应得到关爱?她应该得到怎样的关爱?处在特殊家庭如刘青枝者眼下何止千万,从基本的社会保障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出发,政府首先应做的究竟是通过有效措施为“刘青枝”们减负,还是忙着给荣誉、搞表彰,甚至故意塑造一种“高、大、全”的形象? 以往某些媒体的报道,其实也发挥着与政府表彰类似的作用。《二十四孝图》中卖身葬父的“现代版”曾多次出现,媒体在暗中赞扬为了给母亲治病而不得不“卖身”的女大学生的同时,似乎忘记了一个更重要的使命,那就是认真质问一下我们如今这个社会究竟如何在护佑每个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一旦得了大病重病,难道就非得让女儿“卖身”抑或等死?出身农村的女大学生一旦其父母患上重病,难道就非得以自己的尊严、感情、婚姻为筹码才能尽到孝心? 有理由相信刘青枝的孝行是心甘情愿的,因为作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她也许还不具备一个现代社会人完整的思维和鲜明的权利意识,于是,也就更不可能有胆量、有机会去求助于地方政府乃至对政府发出质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