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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林内”仿冒“林内”厨具 一公司被罚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8:55 汉网

  据新华社上海2月6日电 一家名为“上海好运达电器有限公司”的企业仿冒“林内”牌煤气灶、油烟机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做出民事制裁决定,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8万元,并一审判令其停止侵权,销毁现存商品及侵权标识。

  日本林内株式会社以生产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抽油烟机等而著名。1987年开始,林内株式会社先后将“林内”“Rinnai”及“Linnei”在中国注册为商标,后又独家许可
给上海林内有限公司使用。

  2004年9月,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仑分局查明,宁波市某厨具行购进标有“AS林内”商标的油烟机1台、煤气灶2台、保洁烘碗机1台,其生产单位为“上海好运达电器有限公司”,厨具行还将这些厨具在店内销售。因涉及侵权,宁波工商部门对该商行作出了行政处罚。据了解,上海市好运达电器有限公司设立于2004年5月,是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等。

  后来,林内株式会社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好运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所有标注侵权标识“AS林内”的侵权产品、包装及产品目录,并请求法院认定“林内”为中国驰名商标。

  根据上海好运达电器有限公司的侵权事实,法院依照《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上海好运达电器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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