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流浪者返家提供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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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07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各级公安、卫生、财政、城管等部门(单位)要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救助工作,不得推诿。 对流浪乞讨中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市及区、县(市)各级卫生部门负责确定救治定点医院,由120就近送定点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待
在救助管理站受助期间突发急病的,由救助管理站负责送往定点医院救治。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要凭救助管理站的相关凭证,为流浪乞讨人员进站、乘车返家提供方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