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农村低保严把“四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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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30 河北日报 | |||||||||
退回22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本报讯(赵占木、李野、陈凤来)1月初,衡水市桃城区邓庄乡刘某,接到了村委会返回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并说明其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通过村干部耐心细致的工作,刘某解除了思想顾虑。如今,同他一样,桃城区民政局首次退回了5个乡镇22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该区自去年12月初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活动开展初期,该区发现有的村由于把关不严,申报时优亲厚友,造成保障对象不符合标准,甚至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为把低保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应保尽保,该区出台了有关制度,对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和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采取了严格措施,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坚决杜绝虚假保、人情保。 他们严把“四关”。申请对象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调查核实,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乡镇农村低保评审小组通过入户走访核查、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办法,完成审核和报批工作,并填写《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区民政局坚持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批,有虚报、谎报情节的不批,托门子走关系的不批,生活懒散、坐等领钱的不批;区政府成立由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对低保对象的审批、低保资金核算和管理、保障金发放等项工作严格管理,同时各成员单位分别建立农村低保投诉受理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了活动的规范运行。到目前,首批有893个农村家庭提交了申请,经过严格审核,最终有871户通过了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