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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一周内否决7个重大投资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09:45 公益时报
环保总局一周内否决7个重大投资项目

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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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祭起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法宝,决定暂缓审批中国特大型电力企业大唐电力集团所属的宝鸡热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这是自1月20日至27日短短的一个星期内,环保总局第七次对大型投资项目行使否决权。

  1月20日,该局以“取水设计方案不符合规范”和“灰场问题”为主要理由,暂缓审批陕西玉林集团神木东海煤炭运销公司每年2.4兆吨选煤厂及2×50兆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
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月23日,该局又以“污水排放总量未落实”、“选址位于国家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为由,暂缓审批蒙西发电厂2×300兆瓦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

  在1月24日这一天,环保总局则四次对大型投资说“不”,以法定理由,分别决定暂缓山西平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内蒙古德源准格尔煤电工程和宝鸡热电厂的环境影响报告,同时决定不予批复湖北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项目。

  1月27日,该局以“不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为由,决定不予受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延期申请。

  记者所看到的环保总局环函〔2006〕37号文件显示,2005年,该局在收到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关于上报大唐宝鸡热电厂2×300MW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后,按照有关环保法规组织专家前往宝鸡热电厂新建工程现场进行了严格检查,结果发现该工程存在三个主要问题。

  按照大唐电力当初向环保总局的报告,宝鸡热电厂这一新建工程拟以替代供热小锅炉的方式,向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供热。但检查发现,这个方案与宝鸡市的供热规划并不相符,该工程在供热范围、供热面积、热电比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尚需进一步落实,同时,拟建的这一热电工程能否真正替代陈仓区供热小锅炉,前景尚不明朗。

  该工程的第二个重大环境问题是,其拟选厂址是宝鸡市的城市绿地,要建设该工程,就得将城市绿地调整为工业区,但是,这种规划调整尚未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时也不符合宝鸡市的城市总体规划。

  环保总局派往宝鸡执行环境影响评估的专家和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工程的灰场选址位于当地千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而国务院颁布的《河道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环保总局认为,宝鸡热电厂这一新建项目的灰场选址违背了行政法规,其“可行性尚无定论”。

  鉴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环保总局要求大唐方面重新核实上述问题,在上述问题核实明确之前,“暂缓审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唐电力是中国特大型电力企业,2005年4月7日,其在陕西的控股企业陕西发电公司与投资方签约,决定兴建宝鸡热电厂,总投资为26.8亿元,这一项目也成为当时宝鸡市投资最大的基础设施项目。

  大唐电力集团的资料表明,宝鸡热电厂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两台30万千瓦供热燃煤机组。2005年3月,大唐电力集团公司以大唐集团计(2005)111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称“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和宝鸡热电厂巨额投资类似的是,其他6项被环保总局说“不”的工程,都是地方政府或者企业集团非常重视的大型投资项目,但环保总局显然并未为这些投资额和投资者所声称的“将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应”所蒙蔽。

  分析人士认为,环保总局连连对大投资项目说“不”,表明了该局严格执法,将公众环境利益而不是企业经济利益放在首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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