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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禁改限考验政府市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0:48 大华网-汕头日报

  北京:458吨爆竹屑见证除夕欢悦 50万人辛劳换取市民安全

  今年除夕夜,北京市的夜空流光溢彩,绚烂多姿。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来到小区的空地上燃放烟花,有的放完手中的烟花后,又直接去24小时销售点买来鞭炮烟花继续放。

  今年是北京市禁放烟花爆竹12年后开禁的第一年,由禁放变为限放,人们以前耳熟
能详的北京市禁放办的名称也随之改为北京市“烟花办”。2月2日,农历大年初五,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值班室的灯光一直亮到后半夜,从全市消防、公安、医院等部门报来的消息正在紧张汇总。截至2月3日凌晨1时许,根据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烟花办主任李伟发布的消息,今年除夕至正月初五,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被人们称为是法律与民俗博弈12年后的民意催生之举。法规最引人注目的是三限: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五环路内除夕、初一全天,初二至十五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发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二踢脚、礼花弹等限定类鞭炮烟花不许放。市烟花办四处张贴的禁放标志则让市民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8大禁放区域心中有数。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1月16日,全市发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行政许可证数目已达2116个,其中五环内销售网点数为585个、五环外销售网点数为1531个。这意味着,每隔几百米就有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据了解,春节期间,为保证燃放安全,北京有近50万人放弃休息,坚守工作岗位。北京市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消防局、卫生局、统计局、供销合作社等31个机构组成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指挥部,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掌握、协调全市动态,严防发生火灾、伤人等事故。

  春节期间,北京市4000余名消防官兵进入二级战备执勤状态,消防车在各环路上巡视。北京市公安机关启动一级加强等级控制方案,从局机关抽调警力充实基层,支援城八区分局,全力做好社会面控制和燃放秩序的维护工作。武警北京总队抽调5000余名兵力,充实在城区巡逻。北京市各区县党委、政府组织街道干部、城管队员、保安员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配备相关工具在居民区巡视。

  北京同仁医院眼科医生24小时待命,保证随时启动应急医疗机制。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医疗工作预案,随时应对紧急突发伤情。2.7万名环卫工人每天及时清扫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形成的大量纸屑。据市政管委工作人员介绍,仅除夕夜的城八区,就清扫了458吨烟花爆竹残屑。2005春节期间,从腊月三十下午5时至正月初五下午3时,北京市共接报火警818起,其中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282起,除夕夜接报火警444起,因燃放烟花引起的火情172起。市卫生局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到28家重点医院救治的有307人,4人因燃放烟花爆竹死亡。

  根据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数字,2006年春节,北京市火警数量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也略有增加,但没有酿成重大火灾。今年烟花爆竹燃放人数比去年禁放时大幅度增加,因燃放致伤的人数略有增加,但没有人因燃放致死,也没有人因燃放而摘除眼球。

  许多北京市民表示,“禁改限”让古老的北京找回了浓浓的年味儿,爆竹声声给人们带来喜悦,让整个北京城焕发出动人的传统魅力。北京市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刘耀威从2004年起连续两年提交政协提案,呼吁为烟花爆竹解禁。“我是一个老北京,从小在胡同里放着爆竹长大。每个民族都有超脱于物质之外的精神上的狂欢方式,对于汉民族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硕果仅存的全民狂欢形式”。除夕、初一、初五、十五,这是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禁改限”四个关键时段。目前,北京市已平安度过前三个关键时段。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表示,接下来的关键一仗是正月十五,北京燃放安保工作将保持除夕的规模,“措施不减,力度不减”。

  重庆:鞭炮声声年味浓 违规燃放几时休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王安石这样描绘近1000年前的春节。千百年来,爆竹声响已成为辞旧迎新的标志,成为春节的象征。今年,重庆迎来禁放烟花爆竹11年后的首度限放,重庆人压抑多年的激情也被重新燃起。

  除夕夜幕降临时,伴随着欢快的高呼,久违11年的鞭炮声在重庆的长江、嘉陵江沿岸零星响起。23时许,爆竹声强劲起来,烟花带着各式各样的轨迹和啸声飞向夜空,将除夕夜空点缀得绚丽多彩。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以44票赞成、9票反对、8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草案 》,燃放烟花爆竹由此“禁”改“限”,主城九区春节期间可放鞭炮了。是否限放在民间同样有着争论。赞成的声音说:烟花燃放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能让春节回归本色,更有“年味”。反对的声音也非常坚决:燃放烟花爆竹,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火灾、伤病、污染、噪音……但相比之下,解禁的呼声远高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

  最终通过的“限放”方案被公认照顾了大多数老百姓意向的开明之举。根据规定,重庆主城限放区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燃放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的每日7时至次日1时。

  为了应对烟花爆竹解禁可能带来的各种隐患,重庆早早成立了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除夕夜,1.2万名公安民警和武警参加“安全保卫战”。主城各区烟花办每小时都要向市烟花办上报一次火灾统计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须立即上报。

  加油 气 站成为防范的重中之重,至少有上千名警察蹲点保安全。除加油站经理不能离站外,每座加油站平均有近10名工作人员值班,并分成报警、疏散、排险3个小组,随时准备应对飞来横祸。

  除夕夜,共有130辆消防车,1240余名消防官兵随时待命。来自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的消息说,大年三十16时至大年初一6时,市内共发生火灾243起,其中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191起,创历史之最。但总体上看,重庆实现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零死亡”的目标,受伤人数也较少。

  此间有人士指出,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因噎废食。“正如汽车同样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但没人认为应该禁止行车,事实上,禁放烟花爆竹,是以牺牲传统习俗为代价的。问题的核心是,如何使燃放烟花爆竹的潜在危害降低到最低的、可控制的程度。”

  这位人士认为,从重庆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情况看,因为涉及的面实在太宽,仅靠外部监管难以实现政府安全燃放的全部目标,市民自律也很重要。“我们需要有节制地享受快乐!眼下,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暴力’最为市民诟病,政府需从源头上禁止药量多、爆炸强、噪声大的爆竹,同时,市民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在限定地域燃放。”

  青岛:“禁”改“限”三年 违规市民越来越少

  “今年春节总算能睡着觉了。记得限放鞭炮规定开始实施的2004年春节,邻居们惟恐鞭炮买得不够多,彻夜不停地燃放,从除夕开始一直到初三,没有平静的时候,想睡觉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你堵上耳朵,蒙上被子,也会被鞭炮声惊醒。”正月初一,80岁的青岛市民王元奎老人说。

  青岛市199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令,2004年1月6日解禁,经历了10年禁放的市民又经历了3年的限放,他们已经能更为理智地看待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了。

  禁放10年再到解禁3年,这13年中,住在香港花园的张先民已从一名小伙子变成中年人。“记得禁放第一年,家里那时住的还是平房,早就预备好了过年的鞭炮,晚上约上几个朋友,找个偏僻的地方偷偷放。有一年被警察抓住了,当场罚了我200元。现在放鞭炮就有秩序多了,过年有6天时间可以随意放鞭炮,既有秩序,又有限制,还能过出个年味来。”

  对于春节放鞭炮的习俗,一直存在着“解禁派”和“禁令派”的争辩。其实这也是一道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题。2003年年初的青岛市人代会上,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徐恭藻提出“鞭炮限放”,成为青岛市最早提出“限放”的人。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内务司法工作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安局等部门,通过报纸、网络、信函、社会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问政于民。调查中,赞成继续禁放烟花爆竹的占24%,赞成限制燃放的占65%左右,赞成全面开禁的占11%左右。2003年12月18日,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4年1月6日实施。

  为做好法规实施的各项管理工作,青岛市政府多次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动员全市各部门各行业齐抓共管,号召全市群众共同参与,自觉遵守新规定。时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的万振东说,新规定既考虑到了要防止过度燃放烟花爆竹对人身、财产安全及环境的危害,又顾及到春节期间人们对欢庆节日的需求,体现了法规的人性化。同时,鞭炮限放也是对市民文明素质的一次考验,限放必须在市民自觉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进行。

  家住台湾花园的李刚认为,经历了3年“限放”,市民对待烟花爆竹的燃放更为清醒和理智。他认为,市政府制订的这部法规体现了民意,从民意、民心出发,通过细化管理,达到了执政为民的效果。

  青岛大学社会学系孟天运教授这样评价鞭炮解禁:从禁到限的转变并不仅仅是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更意味着政府管理的人性化。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政府,一个能反映民意的政府,必然也是善治的政府。(据《中国青年报》)

  “禁”未必妥“限”未必乱

  今年除夕至正月初七期间,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的兰州市发生了40余起火灾事故,其中因燃放鞭炮引起的占了较大比例;而“限放”的北京市从除夕到初五,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酿成的火灾,也没有人因燃放鞭炮而摘除眼球和致死。这一对比鲜明的事例说明,单纯的“禁”并不是好办法,“禁”改“限”也并不一定引致混乱。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改变一“禁”了之的简单做法,调整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善于在满足群众需求和维护群众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许多城市都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燃放鞭炮会产生严重的空气污染,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另一方面春节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节日,放鞭炮是营造红火、喜庆气氛的重要习俗。对此,究竟该不该“禁放”,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仅靠一纸“禁令”并不能奏效。每年春节期间,实行“禁放”的城市都能听到鞭炮声。兰州市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为加大“禁放”执行力度,兰州市公安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了3600多份《禁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规定企事业单位要确保其所属人员遵守“禁放”规定,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即便有这样严厉的措施,除夕之夜,兰州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燃放鞭炮的人群,责任书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烟花爆竹不是单纯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它还与中国文化传承和民族习惯密切相关,解决这一矛盾堵不如疏,堵的效果是一时的,而且实施成本高,上善之策应当是加强管理和引导,将损害降到最低。近年来,“解禁”已成为主流趋势,“禁放”多年的北京也于去年变为“限放”,体现了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

  应当看到,因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类事故中,非法生产、质量低劣和不正当燃放都是重要原因,这主要是管理的缺失和缺乏安全意识。国务院新近颁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强调加强烟花爆竹在生产、运输、销售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把精力放在有效管理上。(新华社记者王衡)(新华社兰州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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