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起争执竟然动了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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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2:12 新闻晚报 | |||||||||
昨天,南汇尊尊夜总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起诉,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分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和窝藏罪对刘真理、杜峰等6人提起公诉。 起争执 去年8月29日晚,黎氏父子3人和朋友林先生等4人,到南汇区尊尊夜总会唱歌。次日
拿凶器 刘真理等一伙人乘出租车来到夜总会,下车后,他们扫了一眼门口等待解决问题的黎某等人,匆匆从后门进入夜总会。顾建龙带他们来到电脑房,和刘真理一起将预先存放的砍刀、长矛等凶器分发给众人。刘真理一声令下,一伙人手持凶器冲向毫无准备的四名被害人,对他们狠戳猛砍,四人身上顿时鲜血飞溅,其中黎的小儿子腿部被杜峰用长矛刺穿大腿股动脉导致大出血而死亡;另3名被害人也被砍伤,头部、手臂、躯干、腿部均伤痕累累,见4人浑身是血,刘真理喊了一声“撤”之后,一伙人迅速从夜总会的后门逃离现场。 被抓获 刘真理作案后情知不妙,马上电话告知夜总会的股东富燕军,要求富安排逃跑。8月30日上午,刘真理等人在富的安排下来到江苏沭阳找刘献国,并躲藏在刘献国的暂住处,次日从刘献国处拿到3000元后离开沭阳,经烟台等地至大连躲藏。9月17日,刘真理等人在大连被抓获。 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审查后认定,刘真理、杜峰、顾建龙、刘海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1人死亡、2人轻伤、1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富燕军、刘献国明知刘真理等人作案后逃跑,却为其提供隐蔽处所、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理应受到惩罚。检察院依法对上述6人提起公诉。作者:□记者陆慧通讯员龚佩琳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