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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司机年扣六分丢饭碗 所有校车将接受安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近期开展整治校车专项行动,所有校车将接受安全检查

  本报讯记者王普、通讯员汪春洋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厅从2月3日-3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校车专项行动,春季开学前所有校车将接受安全检查,一年内交通违法计6分以上的校车司机将丢饭碗。

  黑校车威胁学生安全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广东省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学校、幼儿园利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甚至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上下学,对学生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005年5月28日8时25分,汕头市潮南区私人幼儿园经营者胡某无证驾驶7座微型面包车载14人(其中4至7岁儿童12人、女老师及驾驶人各1人)返回幼儿园,当车辆行至峡山街道华侨埠头村道时,遇天降暴雨,车辆失控坠入路旁小溪中(深约1.5米),造成4名儿童及女老师共5人溺水死亡,6名儿童受伤。

  开学前检查所有校车

  开学前,公安、交通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的校车使用状况逐一进行检验登记备案。学校将要对已聘用的校车(含租用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送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建立驾驶人档案。驾驶人需向聘用单位出示本人由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驾驶信誉记录”,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公安机关不予登记备案,学校不得聘用其驾驶校车。

  聘用司机应征询警方意见

  学校在聘用新驾驶人前,应征询公安机关意见,对近3年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违法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应当建议使用单位不予聘用。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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