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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保广东难施行?上海有望今年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上海有望试点:投保后感觉被“误导”,即使事隔10年也可全额退保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李青报道:买保险后,不管过了多久,都可以“无理由退保”?退保还能全额拿回保费?上海保监局最近提出“无理由退保”设想,今年可能付诸实施。对此,广东各大保险公司昨日均表示“落实有困难”。但一些市民则拍掌欢迎。

  投保十年仍可退保

  “小姐你好,半年前我在你们公司买了一份保险,现在想退掉。”“请稍等———”服务小姐查看电脑,“先生,您已退保成功,这是您所缴纳的保费共计5800元,请查收……”

  这一幕景象,您或许觉得是天方夜谭(目前退保不仅麻烦,还得遭受一大笔损失),但今年之内,它可能在上海变为现实。

  在最近举行的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上,上海保监局提出,要“在制定完善行业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尝试开展无理由退保的试点工作”。

  什么是“无理由退保”?上海保监局表示,无理由退保,即是说,如果保险代理人在当初向投保人推销保险时,不符合行业服务标准,比如涉嫌误导,或者没进行风险提示,那么,无论这份保单买了多久,2年、3年,甚至10年,投保人都可以要求退保。对于投保人已缴纳的所有保费,保险公司必须100%退还。

  “就像欧美国家,你在商场买东西,买完回去若不满意,在一定时间内都可以无条件退货。”上海保监局人士称。

  无理由退保会不会让部分人有机可乘?上海保监局回应,市民在买保险时,一定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如果代理人风险提示到位,投保者一般不会无故退保。

  而对于投保人退保时“如何证明当初的服务不符合标准”,上海保监局指出,举证工作应由保险公司来做。保险公司必须拿出相关证明,来举证自己当初的服务是符合标准的,否则就应全额退保。

  有事获赔,无事退保?

  对上海的这一设想,昨日省内多家保险公司纷纷叫苦:操作起来难处多多!

  “无理由退保作为提示性信息有正面作用,能督促保险公司诚信经营。”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李源分析。但“无理由退保应当因地制宜,在一些不规范市场,这可能引发道德风险”。

  “无理由退保操作有困难,对保险公司绝对没好处。”泰康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彭祖胜昨日坦言。“其一,代理人流动性很强,几年间游历几家公司的代理人不在少数,要保险公司追本溯源,为当初的情形举证,实在不易。其二,保险奉行‘大数法则’,如果发生风险者获得理赔,没发生风险者要求全额退款,这对保险公司不是很不公平?”

  中国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保单正式生效后,保险公司就开始向代理人支付佣金,并开始持续投入管理费用,如果全额退保,这个窟窿谁来填?”

  “全额退保”不合规律?

  “‘无理由退保’不可能做到!加强保险公司诚信经营是好事,但通过‘无理由退保’来医治是病急乱投医!”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教授昨日评价。

  “就算是到超市买东西,商家的‘三包’承诺也有时间限制。不可能等到东西用得差不多了,再找商家原价退还。”申曙光说。而“从保险原理看,保险是种消费型产品,购买生效后,产品就已经处于消费之中。并不是没有发生理赔,保险公司就不用承担风险,保险产品就没有被消费。从这个角度看,全额退保不符合保险原理。”

  申曙光建议,保险公司可考虑适当延长“犹豫期”,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均设有“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承诺全额退保。但“犹豫期”多在十天左右,长的也不过30天,而不少投保人是在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出现退保想法。对此,申曙光建议,保险公司可通过市场调查,决定是否适当延长“犹豫期”。

  目前退保损失不小

  不少市民则对无理由退保大加赞赏。陈小姐说:“周围很多朋友是在‘犹豫期’后才意识到,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自己。但这时退保又损失太多。如果实行‘无理由退保’,对投保人很有利。”而王先生一年前花4000多元买了一份长期寿险,一年后退保时,只拿回了2000元左右,扣掉的是保险公司的管理成本。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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