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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四万财物保姆揣进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5:41 北京晚报

  本报讯不满20岁的陕西小保姆代某某,在半年内多次盗窃雇主及其家人的现金、手表、金项链等财物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数额巨大,现已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刑事诉讼,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至10月间,代某某多次盗窃雇主夫妻的人民币现金共计两万余元。但代某某的行为并没有被雇主及时发现。2005年10月,代某某又偷了女雇主25美元
、港币500元及18K金项链一条。在此之后,代某某大着胆子将贼手伸向了雇主的父亲,窃得雇主父亲的人民币25100元及价值人民币180元的罗曼牌手表一块。这次行窃使得代某某的偷盗行为最终败露。公诉机关认为,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而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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