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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编造台政界人物绯闻 台《壹周刊》总编被控诽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15:52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2月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籍“立委”叶宜津被台湾《壹周刊》诬指她与“内政部立法院”蔡姓联络人有婚外情,叶宜津控告总编辑裴伟涉加重诽谤罪。

  据悉,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审结,认定《壹周刊》无法证明叶、蔡有亲密越轨行为,
因此判处裴伟拘役30日,或以两万七千台币的罚款替代。

  据报道,二○○三年八月出版的台湾《壹周刊》指已婚的叶宜津与较她年轻十岁的蔡倩杰发生姐弟恋,两人出游,在私家车内激情亲吻,且亲密地共吃一支雪糕。但法官勘验《壹周刊》提供跟踪拍摄叶、蔡出游的照片与录影带,无法证明两人有报道所指的亲吻或共舔雪糕的行为,认定《壹周刊》贬损叶宜津人格,依加重诽谤罪判处裴伟拘役三十日,或科罚金,但本案仍可上诉。

  据了解,台《壹周刊》日前因报道去年金马奖颁奖典礼上,台中市长胡志强藉握手机会,向名模林志玲“咸猪手”,胡志强与该周刊取得协议,该周刊必须道歉及赔偿六万台币作为胡的律师费。胡志强说,与林志玲握手是一种礼貌,“咸猪手”的说法明显涉及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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