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文物保护国家标准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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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1:06 新京报 | |||||||||
我国将成立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为了让文物保护有章可循,避免在保护过程中出现一些技术失误,从而造成“保护性破坏”,国家文物局日前宣布,我国将成立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加强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日前表示,为了规范并推动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文物局决定筹建、成立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张柏强调,在“十一五”期间,将通过开展文物保护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研究,启动标准化工作,尽快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适应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最终实现文物的保护、研究、利用、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与安全的技术控制。此外,在今后2-3年内,国家文物局将制定出一批文物保护领域的基础、技术、管理和工作等行业标准,并从中选择推荐一批成为国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