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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来工子女也可参加少儿住院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1:2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深圳2月7日电(记者高铸成通讯员米国琛)记者今天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拟在年内建立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在深就读的学生和户籍在深的儿童均可参保享受少儿住院保险待遇,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职工的子女也可参保。

  深圳目前的统筹医疗制度是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职工家属“半公费医疗”制度而建立的,参加对象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目前全市有36.3万户籍在深员工子女和50
.9万外来劳务工子女被排除在外,得不到社会共济。

  2004年以来,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专门小组,对少儿住院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今天公布的《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对参保条件作了明确规定:由原来只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改为覆盖全社会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合作医疗职工的子女;由原来限制为具有深圳户籍的子女参加,改为中小学在校生、幼儿园在园生及所有深圳户籍18岁以下少年儿童均可参加。

  《草案》规定,少儿住院保险待遇由原来的既保门诊又保住院,改为只保住院。参加人一旦住院或发生大病门诊费用,可以得到最高为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四倍,即127728元的基金支付。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月筹集标准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0.8%(15.97元~21.29元之间),全部由申请人个人向社保机构缴交。

  据悉,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召集专家进行再次论证、听证,在广泛征询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改革方案,预计可在今年内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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