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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4年后榕将按中央基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1:36 东南快报

  本报讯到2010年,福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按中央基准定额将全部落实到位。本月起,福州将分步具体实施。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

  2006年,对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含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所需
资金按现行的一、三类杂费标准执行。

  到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按中央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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