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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状告北京电力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1:3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一个家人在身边,这成了王女士最大的遗憾。在法庭上说到这里,她声音哽咽,眼泪突然流了下来。王女士的父亲钓鱼时,被鱼塘上空的高压线击中身亡。王女士起诉北京电力公司、通州水务局和鱼塘承包人黄某,索赔32万多元。该案昨天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王女士作为原告出庭,王母也来到了法庭旁听。“我有点乱,得整理整理思路。”
王女士边说边从包中拿出了一堆资料。王母则背过身,面对着墙从包里翻出几片药放进了嘴里。看到母亲,王女士眉头紧锁,“我妈心脏不好,父亲去世对家人打击太大了。”

  王女士的父亲是长期在国外工作的工程师,3年前退休回国。去年6月4日,受朋友邀请,王父来到通州的一家养鱼池钓鱼。一个小时后,一起钓鱼的人突然听到“啊”的一声,只见王父已倒在了水池边,死亡鉴定“符合电击死亡”。鱼塘属于通州水务局张家湾水务二所,而水池上空的10千伏电网归北京电力公司。

  “不能因为家里被偷就起诉公安局,不能发生火灾就起诉消防局,不能遭遇车祸就起诉交通局。”电力公司代理人说,在职责范围内供电安全和质量没问题,就不能视为电力企业存在过错,不能发生用电问题就扯上电力部门。该电线符合高压线架设标准,有警示提示,供电公司没责任。此外,保护电力设施的单位应该是各级政府的电力管理办公室。水务局则称水务二所有独立法人资格,应该直接告水务二所。

  因对水务局的起诉可能告错对象,法官询问王女士是否继续审理。王女士律师表示,希望核实后再开庭。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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