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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至3月31日 郑州市将集中征收摩托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2:10 东方今报

  今报讯 2月10日至3月31日,郑州市将集中征收2006年度摩托车养路费,在此期间主动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优惠2个月费用。在缴纳摩托车养路费时,车主应携带最后一次缴纳养路费的原始凭证。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咨询电话为6092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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