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看不惯乞丐竟乱棒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2:13 海峡都市报

  N《重庆时报》供稿

  本报讯 昨天,在重庆一中院法庭上,四名稚气未脱的少年低着头,表情复杂。这四个只有18岁的少年,在去年因“看不惯”路边一乞丐,无故对其进行了连续两轮惨无人道的乱棍殴打,导致其死亡,昨日他们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重刑。

  去年的8月7日,丰都县的李根、陈勇以及四川的何林相约来到沙区青木关镇的廖晓波家玩耍。次日凌晨,无所事事的四人到镇上新开发区附近一烧烤店吃烧烤时,发现旁边一花台上睡着个乞丐,于是四人上前对准乞丐就是几脚,乞丐无奈之下只好逃走。

  乞丐跑后,廖晓波又借来朋友何富的摩托车,搭另三人一起到附近一水果市场人手捡回一根木棒,骑车朝乞丐逃走的方向追。追出不远后四人发现乞丐,便挥舞木棒边追边打,终于将乞丐打倒在地。新一轮的殴打持续了近二十分钟,乞丐身上的单衣很快被打掉,惨叫声不断响起。四人的殴打惊醒了当地人后,四人才驾摩托逃走。当日清晨天亮后,乞丐的尸体被发现。

  案发后,何林、廖晓波、陈勇先后被公安机关捉获。随后李根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投案。借摩托车给四人的何富是四人的朋友,据他证实,四人以前就曾有殴打流浪汉的事实,想不到这次竟将流浪汉打死了。

  经法医检验鉴定,死者系他人棍棒打击,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大面积挫伤,创伤性休克死亡。

  当问到为何打死乞丐的时候,四人竟称仅是“看他不顺眼”。

  由于四人手段残忍,无故致人死命,昨天,一中院对四人以故意伤害罪进行了重判:李根、廖晓波、何林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勇因犯罪时未年满18岁,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