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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风暴”中的四记“重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2:40 新闻晨报

  在新一轮“环保风暴”中,环保总局决定即日起开展针对化工石化等行业的整顿行动。昨日晨报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此次行动共击出四记“重拳”,直指部分违规地区、企业“命门”。

  ●重拳一:查处10个违规项目

  环保总局宣布对投资总额达290亿元的十个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化工、交通等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其中,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工程等6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重拳二:挂牌督办11家企业

  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对布设在江河岸边的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分别对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环保总局将对这11家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督查督办,对于没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对其实施下达停产整治决定和经济处罚,并联合监察部依照即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追究,其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

  ●重拳三:保障公众知情权

  环保总局即将对全国127个分布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重点化工、石化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和应急预案排查。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其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87个,占68.5%;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60个,占总数的42.7%;布设于生活(产)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栖息地的37个,占29.1%。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将针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重新制定、完善、落实环境风险评价管理的有关措施。为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方便公众监督,环保总局将把127家企业的排查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

  ●重拳四:新建项目严格评估

  要靠制度在决策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一是加强规划环评,对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建设项目的园区、基地,各级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得受理其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对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与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其结论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评价内容不完善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三是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时,凡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四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五是健全公众参与管理办法,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近期发布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将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的环境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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