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加油站玩险招:给塑料桶加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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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3:19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姜林田)有关制度明确规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但朔州市辖区内一些加油站竟无视安全隐患,直接用塑料桶违规加油。 今天,记者在大运高速怀仁县高速路口处一加油站看到,在没有加油员监督的情况下,一男子直接用加油枪为3个塑料大桶加油。不久,记者又在朔城区马邑路紧挨居民区的一加油站旁看到,一男子从自己的轿车上拿出一个大塑料瓶,在加油员的帮助下直接为瓶子加
朔州市消防支队一位负责人说,《加油站管理规范》规定,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在油料的收发输转过程中,油料与油料,油料与管道、容器、油泵、杂质发生碰撞或摩擦时会产生静电,因塑料制品导电性差,静电聚集后易形成高电位,当达到某一间隙放电电位时就会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着火事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