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质量不达标不许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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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3: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收费公路管理若干规定》,收费公路路况不好又不及时进行修复的将停止收费。据悉,该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修路影响车辆通行要受罚
依照该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将收费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等施工信息提前10天向社会公布。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应当实行机械化作业,按期施工、如期竣工,不得拖延工期,并且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加强养护作业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一旦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养护施工作业,影响车辆通行的,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养护质量不达标停止收费 该规定指出,在开放的收费道口前停车等待通行的车辆超过5辆时,管理者应当立即增开未开放的收费道口。未及时开放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开放,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驾驶员发现这类违规现象,也可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此外,规定对收费公路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面好路率应在80%以上,二级公路的好路率应当保持在90%以上。如果收费公路养护质量达不到要求,将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绝改正或未按期改正的,责令停止收费并于次日内向社会公布。停止收费后30日内仍未履行公路养护义务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养护,养护费用由原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 上高速路别弄丢了通行卡 驾车上高速公路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通行卡,一旦遗失,过路费将从最远的收费站算起———规定明确指出,如果不补缴过路费,将被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持伪造的通行卡以及违法闯站的车辆,同样按照路网内最长里程的收费标准补收车辆通行费。持伪造的通行卡或者车辆通行费票证的,责令补缴车辆通行费,并处5000元罚款。 据了解,重庆市收费公路总里程为5500公里。按照市政府的规划,到2020年,收费公路将达到1万多公里。 记者杨道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