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率先勾画新农村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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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3: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肖建)开设“新农村建设”户头,确保财政每年对城乡一体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20%,实现农民增收60%依靠第三产业,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完善,变3.6万农业人口为股东,年年可以享受分红,昨日,锦江区出台《锦江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暂行标准》,从社保、卫生设施、教育、住房、增收等50个方面制定了锦江区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标准,提出用一至两年,把锦江区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根据《标准》,未来一至两年,村民住房要达到砖混结构标准,人均居住面积达35平方米以上。入住新市民集中居住区的村民,人均住房面积按“35+10”的标准,匹配10平方米商业铺面,实现居者有其屋。农村参保率达6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