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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苍蝇闹翻超市与厂家顾客称面包里有苍蝇到超市索赔 超市赔完500元钱厂家不干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3:50 时代商报

  新闻提示

  两天前,沈阳某知名食品厂将自己在五里河体育场附近的一中型超市里的食品全部撤了出来,合作了五年之久的两家终止了合作,而事情的起因却是500元的“苍蝇钱”。

  拿只苍蝇闹超市

  距春节还有5天,沈阳五里河附近某中型超市遇到了一件麻烦事,这一天,一中年男子来到超市食品柜台,手里拿着一个里面包着苍蝇的面包,大声嚷嚷着要找负责人。食品柜台负责人听到吵闹声急忙跑了过来,一问才知,这位自称姓吴的男子说他在面包里发现了苍蝇,自己已吃了好几个了,要求进行赔偿。食品柜台负责人见此急忙安慰吴某,并答应进行调查尽快给予答复,但吴不允,在得到“不予赔偿”的答复后,吴某连续3天来超市大闹。

  息事宁人赔了500元

  那几天正是春节期间超市人最多的时候,吴某这一闹,超市有些受不住了。据这家超市一位负责人讲,吴某来超市时,拿的是一个多月前的购物小票,当时,只能认定吴某拿的那个面包是从他们超市购买的,除此之外,无论从哪个方面,都不能认定苍蝇就是面包里的,但吴某让超市拿出没有卖这种面包的证据,对此超市也没有更好的方法,为了息事宁人,超市负责人决定,满足吴某的要求,给他500元钱了事。

  两家闹翻了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这位负责人讲,食品生产厂家知道此事后,对超市的做法十分不满,认为超市的赔偿没有依据,更重要的是,拿钱赔偿了,就是承认了面包里有苍蝇,也就是说,承认了他们厂生产了带苍蝇的面包,这是不能容忍的。而超市更理直气壮,超市卖的是厂家的东西,因厂家食品发生的事,本来这钱就得厂家负责。两家因此闹了起来。最后,超市宣布:“我不卖你的东西了”,而厂家也不含糊:“让我们在这卖,我们也不卖了。”于是将该厂生产的各种食品全部撤了出来。

  要告超市“损害名誉”

  到了撤货时,双方一结账,超市欠厂家近5万元货款,超市要求扣下500元“苍蝇钱”后再结算,但厂家不干,说这是为厂子的名誉而战,“苍蝇钱”厂家一分都不拿。于是,两家闹到了沈阳市某商会,秘书长亲自出面调解:双方各拿一半,合作继续。谁知几经调解,双方都不肯让步。

  昨日,厂家明确表示,超市敢扣一分钱“苍蝇钱”就法庭上见,要告超市“损害名誉”,而超市对此也态度明确:“奉陪到底。”

  法律对吴某还没有办法

  这一大堆乱事,都是吴某这个人惹起来的,负责调解此事的秘书长告诉记者,他已是第二次处理由此人引起的纠纷,两次都与苍蝇有关,而在其它的一些小超市,也有类似的问题发生。

  关于此事,辽宁大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韧认为,超市在遇到类似事情时,应将处理权交给厂家,当厂家不负该负的责任时,超市才能自行处理,并将结果告知厂家,这样可免去不少纠纷。

  对于吴某,曹韧认为,他的行为近似诈骗,但一般又不好定案,一是取证难,二是这些人懂法,他们索要的数额都会让自己构不成诈骗罪,所以法律对他们也没办法。

  首席记者孙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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