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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4:3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各位代表:

  我受徐光春主任的委托,代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5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途径,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去年五月,中共中央9号文件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地方人大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了贯彻好落实好这个意见,省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2000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人大工作的成绩,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对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常委会还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9号文件的做法和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5年是“十五”的最后一年,我省经济社会出现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民主法治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新的形势下,人大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特点:一是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来开展人大工作,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常委会在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始终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同时,兼顾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在立法工作中,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了旨在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河南省煤炭条例》和保障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河南省水文条例》等法规。在监督工作中,利用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和报告等形式,促进经济运行环境的优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促进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二是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来开展人大工作,注重民主法治全面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利用立法、执法监督等手段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注重城乡协调发展,把“三农”问题作为立法的重中之重,先后制定、修改了《河南省畜牧业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法规;督促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三是紧紧围绕省委工作中心来开展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利用人大的法定职能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四是紧紧围绕尊重人民的意愿来开展人大工作,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和报告、司法监督和信访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中,较好地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司法不公问题。人大工作的这些新特点,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也使得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一、不断探索新途径,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2005年是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立法任务最重、完成立法项目最多的一年,全年共制定、修改和批准法规54件,其中制定法规6件,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修改、废止法规18件,批准郑州、洛阳两市法规30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立法任务。在立法工作中,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措施都有新的探索。一是科学确定立法重点。注重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服务,为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服务。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上,特别是为适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继续抓好经济立法,全年制定的经济类法规占60%以上,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二是加强立法计划管理。制定了《年度立法计划管理办法》,重点抓了立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年初,面对申报立法项目多的情况,常委会多次组织协调论证,制定了2005年立法计划并报省委批准,在全年立法工作中注意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三是建立立法质量反馈机制。为了对法规的质量作出客观评价,常委会2005年着手研究建立地方立法质量反馈机制,制定了《地方立法质量反馈办法》,并就一些法规进行了质量论证调研,就其实效性、特色性、公正性、合理性进行研究论证,从中总结立法经验,认识和掌握立法规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借鉴。四是改革法规起草机制。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前期直接参与法规起草,如《河南省煤炭条例(草案)》,由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法制室和省政府法制办、省煤炭工业局共同起草,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一些矛盾和问题研究的比较深入,也使一些利益关系得到较好的平衡。五是坚持民主立法。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在法规的起草、审议修改过程中,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尤其对法规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问题,都反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听取行政管理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较好地克服部门利益,提高了立法质量。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遵循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监督权、不包办代替的原则,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就《河南省畜牧业条例》、《矿山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和《河南省食品卫生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另外还配合全国人大对《安全生产法》、《律师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几次执法检查,工作实、效果好。如在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时,由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赴6个省辖市,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饮水安全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环保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督促其认真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的企业,责成有关执法机关坚决依法关闭和取缔。通过执法检查,全省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788家,各级环保部门纠正各类环境违法问题7200多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42起。二是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和报告。常委会共听取工作汇报和报告13次,主要有: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情况的汇报、关于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情况的汇报、关于农村“一免三补”情况的报告、关于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较重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汇报、关于我省教育收费情况的报告、关于省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听取汇报和报告后,将审议意见及时向省“一府两院”反馈,并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落实。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省“一府两院”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30件。通过沟通和协调,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四是加强信访监督。近几年来人大信访监督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年初全国人大提出信访工作“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和具体工作目标。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信访工作,报请省委增加了信访办编制,把人大信访纳入党委信访大格局,分别于4月和12月召开两次全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086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193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的5514件信访件也均已落实到承办单位。通过信访监督,掌握了社情民意,纠正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决定权

  常委会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在听取省政府关于河南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决议》,要求政府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加快旅游业发展,努力提高我省旅游业的综合竞争力。二是在听取了省财政厅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批准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三是在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等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水忧患意识和依法治水的责任感;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环境责任追究制,加大环境违法惩戒力度;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执法检查或代表视察,并加强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四是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后,作出了《关于〈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提高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法治建设,保障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四、全面推进代表工作

  2005年,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代表工作。一是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59件、建议773件,分别交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省“一府两院”及其他有关机关、组织共90多个承办单位研究办理。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凡是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7月上旬,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建议数量较多,“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承办单位进行了专题视察,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7%以上。二是切实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并完善了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使用专用标识信件反映情况等制度,密切了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三是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按照代表的意愿,遵循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省人大代表编成75个代表小组,并建立了各项制度,使代表闭会期间活动逐步规范化。抓住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有关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组织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125名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有情况、有分析的调研报告。四是开展代表培训。对121名省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组长进行了培训,丰富他们的人大工作知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五是强化服务保障。认真落实代表履行职务的时间、物质等保障,较大幅度地提高了省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并对提高市、县、乡代表活动经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扎扎实实地进行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常委会领导同志和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剖析,积极整改,认真解决常委会和机关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作风明显转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教育和防范,常委会和机关的廉政建设也得到加强。根据省委要求,抽调人员参加了省委的巡视工作和先进性教育的督导工作。二是坚持法制讲座制度。通过法制讲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三是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为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议案服务的若干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暂行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使常委会和机关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四是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2005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还做了以下工作:

  常委会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行使任免权。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7人,其中任命35人,免22人。对省政府的四名厅长、省法院的一名副院长、省检察院的一名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

  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及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模范作用的先进事迹。较好地宣传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重大活动。举行了“中原环保世纪行”十周年纪念活动。

  配合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常委会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和部门对全省县乡财政状况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对县乡财政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以及政府债务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措施,为发展县乡财政经济提供了决策参考。组织开展了循环经济发展问题的立法调研活动,举办了“河南省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为循环经济的立法作了准备,也为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召开内务司法、民族侨务外事等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做好人大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

  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及时指导,承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郑州召开的监督法座谈会和沿黄各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进步。

  常委会的对外交往工作也有新的进展,组织了7批不同层次的出访活动。接待了日本、芬兰、美国等国政府、议会和民间来访,外事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国家整体外交,服务了我省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是与省委的正确领导,与全省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及国家机关,致以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思想观念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需不断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需不断增强;地方立法工作需要更好地适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进程,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增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法规的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比较薄弱;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06年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委对“十一五”期间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去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时要求河南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在今后一个时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落实“十一五”的各项部署,河南的各项工作必将有个崭新的局面,全省上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伟大实践,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必将为人大工作提供新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开展人大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开局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贡献。

  一、落实制度,强化服务,代表工作要有新局面

  落实中共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今年常委会代表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办理好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改进办理措施,落实办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注重代表满意率和解决问题率,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就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保障代表知情权,及时向代表寄送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坚持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抓好省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省人大代表小组的学习、活动、联系、走访等制度,规范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代表合法权益,落实代表各项待遇。继续组织、指导不同层次的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坚持和完善省人大代表使用专用标识信件制度,保障代表意见“直通车”快捷畅通。探索代表接受监督的多种形式,引导代表带头遵纪守法,发挥代表模范作用。

  今年年底开始到明年上半年,8个省辖市和全省县乡人大要进行换届选举,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地方立法质量要有新提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突出地方立法的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一是要继续把经济立法作为重点,把“三农”工作、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谐社会等方面急需的法规优先列入立法计划。今年拟制定、修订10部法规,对32部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审查批准郑州、洛阳两市法规15部。二是要改革法规起草机制,逐步建立起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的法规起草机制,有效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三是完善法规质量反馈机制。要有重点地选择几部法规作为地方立法质量反馈项目,对其实际效用进行跟踪反馈。同时注意收集、整理代表建议、有关法规问题的请示询问、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渠道反映出的地方立法质量信息,为法规的修改和废止提供依据。四是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反映民意,代表人民利益。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该进行公示的一定要向社会公示。继续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实行立法听证。五是通过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立法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围绕中心,增强实效,监督工作要有新作为

  今年的监督工作要继续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选准题目,抓住关键,充分运用宪法法律法规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手段,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是对《种子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要交由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应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二是听取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汇报。今年要听取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情况、循环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情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及运行情况、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等报告。还要听取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省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视察,要把听取汇报后的审议意见交由相关机关办理,办理机关应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常委会听取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汇报后,要抓住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和决定。三是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的监督。预算调整应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常委会对财政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预算调整方案要认真进行审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和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的监督。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要听取和审议

审计机关的相关审计报告,审议意见交由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应将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常委会可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省政府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加强司法监督和信访监督。要坚持支持与制约并重的原则,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要推进司法机关内部启动审判监督机制和法律监督机制,畅通法律规定的再审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改革信访工作机制,加大对重要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五是加强对省“一府两院”、省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四、丰富形式,拓宽渠道,人大宣传和调研工作要有新进展

  要不断采取扎实有效的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这个制度真正为人民所了解、所尊重、所拥护、所支持。要继续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增加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的报道分量,组织好对执法检查和制定法规过程的宣传报道,组织好对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开展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单位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舆论监督作用,办好人大专版和专题节目。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宣传网络,加强人大宣传队伍建设,不断把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宣传引向深入。

  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今年要就各地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情况进行深入的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工作。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要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支持基层人大建设,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

  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常委会自身建设要有新成效

  要进一步把常委会建设成为拥有宪法确定地位的权力机关,能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真正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意机关。要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要加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牢固掌握人大工作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努力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立足本职努力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要接受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监督。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常委会和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序进行。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常委会机关集体参谋班子和集体服务班子作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领导下,为进一步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落实“十一五”开局之年确定的新目标,实现中原崛起而努力奋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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