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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法律工作室专帮贫困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5:04 山西晚报

  本报2月7日讯(记者任志霞)今天上午,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杨家峪村的赵全香高兴地将杏花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迎进了家里。对她来讲,他们比亲人还要亲。

  2003年,有村民在赵全香家的宅基地上盖了猪圈。经过杏花岭区司法部门几个月的调查了解,事情得以顺利解决,赵全香还得到了赔偿。今天,杏花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
人员就是到她家中回访的。

  去年年底,杏花岭区司法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2起,其中大多数援助对象都是赵全香这样的困难群众。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成为杏花岭区司法局的一项法律制度。目前,杏花岭区在各街(乡)、社区(村)已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66个,逐步完善的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已基本覆盖全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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