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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无业市民伪造拆迁证骗钱两万多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5:46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私刻印章伪造房屋拆迁证,熟人明知拆迁证是假仍作担保,骗走市民2.88万元。日前,渝中区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对违法所得的2.28万元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4年3月,渝中区无业市民黄某与林某、王某共谋用虚假的拆迁证向他人骗取贷款。尔后,由黄某找人私刻印章,并伪造了宝善巷63号房屋拆迁证一份。林、王
二人找到被害人钱某、吴某夫妇,以该伪造的拆迁证作抵押,林、王二人作担保向钱某借款3万元,钱某信以为真,支付了人民币2.88万元(已扣除当月利息0.12万元)后黄某为稳住钱某,又支付给钱某夫妇利息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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