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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项行政事业收费取消或减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史佳记者李涛) 初中报名费等1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年将退出市民生活。昨天,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二○○五年度清理收费汇总材料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物价部门结合今年即将开展的收费许可年审,取消、减免、降低151项行政事业收费。据悉,这151项收费涉及交通、公安、劳动、民航等40个部门和行业。

  在151项收费项目中,有142项属于被取消项目。像教育部门收取的幼教管理费、初
中报名费、成人中专毕业生审定费,国土部门收取的居民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收费、征地拆迁代办服务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工本费、社会保险证挂失补办费等。在9项减免、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中,有6项收费被减免。包括,市政部门对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免收的客运附加费,劳动部门对求职登记农民免收的进场求职门票费、求职登记费、职业介绍成功费、微机信息资料查询服务费和向用人单位收取的招用农村劳动力介绍成功服务费。

  3项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则为劳动、交通部门分别收取的跨省、跨地区流动结业服务费和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降低标准后,跨省、跨地区流动结业服务费由原定的4元/人次降为2元/人次;货物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均对营业性大型货车载重量20吨以上减半征收。

  据悉,去年取消、减免、降低标准的151项行政事业收费,我市共分8次进行。其中,交通部门的收费项目最多,共有29项。(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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