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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办理燃油助动车置换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53 东方网-文汇报

  读者周先生来电反映,今年1月1日起本市所有燃油助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但这两天他仍发现一些燃油助动车违反规定上路,他想询问交警部门对此是否有相应措施。

  根据规定,沪上所有燃油助动车均已达到规定的8年使用期限,应予以强制报废,今年1月1日起禁止其上路行驶。再过两天(到2月10日)就是燃油助动车办理置换燃气助动车手续的最后截止日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醒持有“2003式”和“2004式”号牌的燃油助动车
车主,尽快到所属区、县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抓紧办理置换手续,逾期者将被视为放弃置换。近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对违法上路的燃油助动车进行整治查处,若驾驶人拒绝交纳罚款或者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涉嫌被盗抢燃油助动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凡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报记者邬定发

  实习生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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