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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拆迁证骗熟人获刑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7:5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晓)私刻主管部门印章并伪造房屋拆迁证,黄某与两个“媒子”串通,由二人作担保,骗走熟人夫妇2.88万元。渝中区法院日前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

  2004年3月,渝中区无业人员黄某与两个朋友林某、王某共同谋划骗钱。黄某找人私刻了“重庆市渝中区城市建设拆迁工程处”、“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印章各一枚,并伪造了渝中区宝善巷63号房屋拆迁证一份,上面由黄某盖了“公章”。

  之后,黄向熟人钱某、吴某夫妇提出急需借钱3万元,并出示了伪造的拆迁证,声称以自己这套拆迁房作抵押。同是熟人的林、王二人也表示愿意为黄某作担保,钱某信以为真,于同年4月10日与黄某签订借款3万元的协议,扣除当月利息后,钱某交给黄某2.88万元。

  借款后,钱某夫妇屡次催黄某还钱。为稳住钱某,黄又支付给钱某夫妇利息0.6万元。直到2005年6月11日,钱某夫妇才得知黄某根本没有所谓的这套拆迁房,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警方就捉住了黄某并缴获了两枚伪造的印章。其同伙林某(另案)后来也被捉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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