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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西宁市实行畜禽屠宰定点许可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8:07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西宁市畜禽屠宰管理暂行办法》从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上述办法规定,今后,西宁市畜禽屠宰将实行定点屠宰许可制度,未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许可的,不得从事畜禽屠宰经营活动。设立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
宰间、屠宰间、急宰间、病畜隔离间以及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4.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5.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6.有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7.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畜禽,但各人自宰自食者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私自屠宰畜禽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记者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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