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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出台驾驶员培训新规学员上车每天不得超4学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04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昨天,交通部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指出,今后学车,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而教练员须高中以上文化。

  《规定》对驾校的教练员的资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教练员分为理论教练员和驾驶
操作教练员。他们全部都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理论教练员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规定》中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将学时收费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规定》中明确指出,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华夏时报》《竞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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