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提出必须做到四个百分之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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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15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重庆2月7日电(记者沈义) “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在办理过程中,要百分之百地同代表、委员沟通,百分之百地按照规定时限书面答复,百分之百地收回对答复函的回执,争取代表、委员对答复表示百分之百的满意、基本满意和理解。”2月7日,在重庆市检察院召开的全院干警大会上,该院党组就办理今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硬性要求。
据了解,重庆市检察院历年来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十分重视,做到认真办理。除在重庆市今年1月召开的“两会”上,该院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外,还通过派员听取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检察院工作报告,收集到代表、委员提出的一些口头意见和建议。据统计,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共有14件,涉及7项检察业务。 为了办好这些意见、建议,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该院党组就专门开会进行研究,并在今天的大会上逐一交给7个相关处室办理。对办好14件意见、建议,该院党组还提出了4点硬性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要将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作为加强法律监督、执法为民、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将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要加强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四是要加强沟通,增强实效。要通过这些工作,达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