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资产作虚假评估 内蒙古俩直接责任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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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15 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7日电 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近日侦破一起虚假评估国有资产案件,操作虚假评估的直接责任人李晶和陈洪军,因涉嫌“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年38岁的陈洪军原系内蒙古无形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年36岁的李晶(女)系该公司评估部业务经理。2002年12月,包头市九原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
包头市公安局经调查发现,内蒙古无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熔烨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完全由不具有评估师资格的李晶一人完成。评估报告上所署名的评估师弓秀玲、赵柯、李晶、韦咏梅,弓、赵、韦三人均未参与评估工作。此后,公安机关又组织三家评估机构针对熔烨公司提供的账目、清单、凭证,对企业原有设备、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评估总价值为784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