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方税务局:检举税收违法奖励1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21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成都讯6日,记者从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获悉,成都市地税部门将根据检举人提供的线索,对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线索的详略和准确程度及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一定比例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据介绍,该局日前专门制定出台了《检举税收违法案件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规定,检举人(单位或个人)可以检举的事项包括:偷税、逃避追缴税款、骗税和虚开、伪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