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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舆论监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09:53 云南日报

  3年普查完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众多,同时有多处地点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因此对其加强保护尤为迫切和重要。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今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周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同时,省政府近日向全省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要建立文化
遗产保护舆论监督机制。优秀乡土建筑要纳入保护规划

  据悉,按照国务院《通知》的主要要求,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地方政府要认真制定保护规划,并严格执行。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

  3年内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同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3年内全国基本完成普查工作。此外,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完善征集和保管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要抓紧抢救

  与此同时,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文化遗产丰富且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的区域,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对确属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要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进行抢救和保护。

  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舆论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同时,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此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新闻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联系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冲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迫在眉睫。

  据悉,正在公示的501项首批中国非物质文化名录推荐名单中,云南省有33项,为全国最多的省份。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也是2004年文化部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个国家级综合试点省份之一。全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多达8000多项,州市一级也达到3000多项。

  新华

  李惠民(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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