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用“涨工资”考核官员政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0:48 新桂网 | |||||||||
江苏 奚旭初 天津市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今年春节后的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增加企业职工收入问题。天津市政府提出,将企业劳动报酬增长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据新华社天津2月7日电)。
来自天津的这条新闻,令人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这在许多企业似乎已成了常态。为什么不给职工涨工资?据说是职工工资成本太高,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有调查数据表明,很多企业职工工资只占到成本的4%左右,至多也不会超过两位数———由此可见“成本论”之虚伪。 企业利润年年增长,却不肯涨工资,其实就是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对此,“有形之手”本应出手干预,然而发人深省的是,一些地方的官员,竟然也搬出所谓的“投资环境论”助纣为虐。理由是工资标准高了,就会影响投资环境,丧失招商优势。这种“投资环境论”的荒谬应是不言而喻,并且让人更忧心于另一种形式的“官商勾结”。 民生是执政之要。GDP增长本身不是目的,让群众感受到好处才是根本。对百姓而言,他们不仅需要GDP增长的精神自豪,更需要GDP增长带来的物质上的实惠利益。中央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共同富裕,特别是实现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而让职工的工资与GDP的增长形成水涨船高的关系,无疑是“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题中之义。如何保证“水涨船高”,天津的做法无疑牵住了牛鼻子。政绩考核不仅是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而且更是干部从政的导向。民生问题就是发展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将“涨工资”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主要内容,让职工的工资是否涨了、涨幅是多少作为考核指标,更是对发展方向的匡正。编辑:马骎作者:奚旭初 | |||||||||